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,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,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,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,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、财政部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》、《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《滕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及奖励办法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(一)电子邮件:fzb5536501@163.com。
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,地址:滕州市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,邮编:277599,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滕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。
滕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6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