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2日,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现已印发。根据意见,小学实行适龄儿童“划片招生、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”的原则;初中实行“免试直升、集中划片、相对就近”的原则,采取电子分送的办法招生,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。据悉,7月13日发布招生简章、招生信息;7月13日~16日网上登记信息、安排现场报名具体时段。
根据招生政策,今年将严格控制入学年龄。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(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)。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,严禁提供虚假信息入学,严禁招收既无户口又不够入学年龄的儿童,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。初中学校禁止招收非毕业年级小学生。在规范跨区域招生方面,我市严格控制非正常跨区、跨片、跨校招生行为和转学行为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实行择校备案制度。对放弃原招生范围学校就读资格,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,在入学、转学时需填写择校学生意向表。义务教育各学段择校生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,一律不享受指标生资格,小学升初中时不再享受原招生范围初中招生政策。
意见指出,要合理控制招生班额、规模。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,初中不得超过50人。根据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工作要求,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、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,合理分流学生,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现象。